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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砖映初心 司法护文脉

来源: 2026-01-13 13:35

全省首个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服务站,在厦门翔安区大嶝岛“金门县政府旧址”揭牌启用。

闽南红砖黛瓦间,藏着两岸同胞的共同记忆;司法利剑护航中,守着不可再生的历史文脉。2025年9月19日,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台湾光复80周年的特殊时间节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三级联动的全省首个“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服务站”,在厦门翔安区大嶝岛“金门县政府旧址”庄严揭牌。同日,厦门市首份涉台文物《司法保护令》正式向该旧址发出,标志着厦门涉台文物司法保护从事后救济向预防性保护迈出关键一步,以法治刚性为涉台文物筑起“防火墙”,为两岸共同文化遗产保护写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笔。

 

一座旧址承载两岸共同记忆

大嶝岛,犹如一颗明珠镶嵌在厦金海域之间,潮起潮落,默默见证着两岸数百年来割不断的血脉亲情。在岛上的田墘村,12幢闽南红砖古厝错落有致地静静矗立。高昂的燕尾脊划出天际线,红砖以独特的人字形工艺精心砌筑,墙面装饰着菱形拼贴与“和为贵”“居之安”等楷书彩绘——时光仿佛在此凝固,于砖缝瓦砾间沉淀出厚重无比的历史质感。这里,便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也是全省首个涉台文物司法保护服务站的落户之地。

“这绝非普通的古厝群,它是两岸同胞携手共御外侮的精神坐标,是民族苦难与抗争的生动教科书。”在司法保护服务站启用仪式上,94岁的抗战老兵乔明理望着熟悉的建筑群,不禁热泪盈眶。史料记载,1937年10月,金门岛被日军侵占,金门县政府被迫跨海迁至大嶝岛田墘村,以此处古厝为临时办公地,坚持组织军民联合抗日,直至抗战胜利。如今,建筑群内依然保留着国民党金门县党部旧址、抗日敢死队成立遗址及防御工事遗迹。郑氏家庙中高悬的“崇祀褒忠”“笃学可风”等匾额,无声地诉说着那段烽火连天的岁月。

作为典型的闽南传统建筑群,该旧址的文物价值极为突出。建筑群总建筑面积达2698.6平方米,涵盖县政府总部、保安队队址、盐兵楼等7处12栋建筑,始建于明清至民国时期。部分建筑保留了明代石雕柱础、清代剪瓷龙凤装饰等珍贵遗存。其中,始建于明崇祯年间的县政府会议室(郑氏家庙),其正面院墙的清水烟炙红砖贴面、门廊两侧的方形石柱、照壁上的麒麟泥塑,均为不可多得的古建筑艺术珍品。2009年11月,该旧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列入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从小听着这些抗战故事长大的田墘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郑国清,如今已成为这群老建筑最坚定的守护者之一。“金门岛被日本占领后,县政府就搬到了我们田墘社区办公,历时8年,历经9任县长。”郑国清回忆道,社区很早就意识到这些建筑的价值,并于2012年积极呼吁,推动了保护议案的成型。“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努力将这些旧址活化利用,布展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让年轻一代了解大嶝与金门共同抗日的历史。”

然而,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也曾面临严峻的保护困境。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庭长颜思远带领团队在前期调研中发现,旧址使用单位缺乏系统的日常维护制度,部分居民对文物保护规定了解不足,在保护控制地带内出现了违规修路、随意装修等现象,对建筑群的历史风貌和结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涉台文物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文化财富,一旦损毁便不可复得,必须用最严格的制度予以保护。”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嵘坦言,旧址的保护现状,凸显了司法力量及时介入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是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田墘村。


三级法院织密司法保护网络

“我宣布,福建省首个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服务站正式启用!”随着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元祥铿锵有力的话音落下,覆盖在牌匾上的红绸被缓缓揭开,“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服务站”的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2025年9月19日的揭牌仪式现场,省政协常委、台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许勇铁,厦门市台联会长张劲秋,省人大代表郑恒、高海容等多位嘉宾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台胞代表、大嶝岛村民的掌声,在古朴的红砖厝群间久久回荡。

此次启用的司法保护服务站,由福建高院、厦门中院、海沧法院三级法院联合打造,是全省首个专门聚焦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化司法服务平台。“三级联建的模式,旨在实现司法资源的最优配置与效能最大化。”福建高院行政庭庭长陈晓军介绍,服务站的设立远非简单挂牌,而是构建了一套“省级统筹、市级指导、区级执行”的立体化联动机制:福建高院负责顶层设计,制定涉台文物司法保护整体规划;厦门中院发挥对台前沿的区位优势,负责指导协调跨区域纠纷化解;海沧法院作为具体承办单位,则承担日常司法服务、案件审理等一线工作,形成了“上下贯通、协同发力”的保护新格局。

在职能定位上,服务站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司法保护体系:一是开展涉台文物案件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文物现场,实现纠纷就地高效化解;二是建立涉台文物“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整合司法、行政、人民调解资源,提前介入化解保护、修缮、利用中产生的矛盾;三是开展文物保护专题调研,针对保护中的新问题、新难点形成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四是打造司法保护成果展示与普法平台,通过案例宣讲、法治宣传等形式提升全社会,尤其是两岸同胞的保护意识。

“服务站的每一项职能都紧扣涉台文物保护的实际痛点。”海沧法院相关负责人进一步阐释,针对涉台文物纠纷常涉及两岸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性,服务站将组建由涉台审判专家、文物保护学者组成的专业团队,提供法律咨询、证据保全、调解斡旋等“全链条”服务。对于修缮方案争议、权属纠纷等常见问题,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矛盾不升级、文物不受损。厦门中院张嵘专委补充道:“我们落实‘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设立巡回审判点,力求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文物,教育一方群众’的社会效果。”

服务站还创新性地吸纳了在地村民代表和台胞台企代表担任司法保护联络员,两岸同胞携手组建司法服务团队。联络员郑阿萍动情地说:“从小我们就听村里老人讲述两岸同胞共同抗战的故事。现在我也将切实履行联络员职责,和更多村民一起,为保护涉台文物贡献力量。”这种融入基层、两岸共治的模式,让司法保护更接“地气”,也更聚“人心”。

 

首份保护令划出法治红线

“禁止破坏旧址的历史风貌,不得有损毁、改建、添建、拆除、彩绘等改变旧址结构和原状的行为;在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设施……”在服务站启用同日,厦门中院与海沧法院联合向“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发出全市首份涉台文物《司法保护令》。这份载有六条明确禁令的法律文书,清晰划定了文物保护的“法治红线”,开创了厦门涉台文物司法预防性保护的先河。

这份具有标杆意义的《司法保护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根本依据,融合福建省、厦门市关于涉台文物保护的具体规定,并针对该旧址保护中暴露的突出问题“量身定制”。保护令不仅明确了严格的禁止性条款,还对文物的日常保养、科学修缮提出了具体指引。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它特别强调“鼓励合理适度活化利用,赓续两岸同胞共同情感记忆”,体现了“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辩证统一的现代文物保护理念。

“这份保护令的核心目标在于‘以令促保、以令促宣’。”厦门中院张嵘专委详细解读了保护令的三大亮点:一是覆盖全面,保护范围既包括文物本体,也延伸至周边环境,明确了“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双重管控标准;二是责任清晰,明确了旧址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周边居民等各方主体的具体保护义务,杜绝了“责任空转”;三是惩戒有力,明确规定违反保护令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罚款、治安处罚等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了强大的法律威慑力。

为何选择“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作为首份保护令的接收对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基于两方面考量:一方面,该旧址作为两岸同胞并肩抗战的珍贵实物见证,对其保护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与历史文化价值;另一方面,前期调研发现的保护不力问题,亟须通过具有强制力的司法手段予以纠偏和规范。“司法保护令绝非‘一纸空文’,”海沧法院涉台庭颜思远庭长强调,“我们将联合文物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每一条禁令都落到实处。”法院将定期对旧址保护状况进行回访,对任何违反保护令的行为依法快速处置。

保护令的颁发获得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大嶝街道田墘村村委会立即表示,将组织村民专题学习保护令内容,并将其精神融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约束可能损害文物的行为。厦门市文物局迅速与司法保护服务站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查的“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机制。“有了法律文书给出的明确依据和指引,我们开展日常保护管理工作更有底气了,方向也更清晰了。”旧址的管理人员手持刚收到的保护令文本,认真地记录着每一项具体要求。

 

“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已经成为两岸青少年在厦探寻两岸历史文化脉络的首选之地。图为来自两岸知名高校超50名师生参观大嶝岛田墘村金门县政府旧址。


福建司法守护八闽涉台瑰宝

大嶝岛上的司法保护服务站,并非一个孤立的创新试点,而是福建法院系统精心构建的涉台文物保护体系中的关键一环和最新成果。福建作为文化遗产大省,拥有不可移动文物3.3万处,其中涉台文物达1515处,约占全国总数的四分之三。从印证远古人类活动的万寿岩遗址,到揭示南岛语族起源的文化遗址,从举世闻名的鼓浪屿近代建筑群到享誉世界的德化古窑址,无数文物瑰宝无声地述说着闽台之间同根同源、血脉相连的历史脉络。

“每一件文物都是一部无法再版的历史教科书,守护涉台文物就是守护两岸同胞共同的文化基因与精神家园。”福建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福建法院系统积极探索,逐步构建起“预防优先、协同惩治、注重修复、活化利用”的“四位一体”涉台文物司法保护体系,并推出了22条具体司法保护举措,形成了具有鲜明福建特色的保护模式。截至目前,全省已设立3个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9个专门合议庭,并在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设立了140个司法服务点,编织出一张覆盖全省、重点突出的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网络。

此次三级法院联建涉台文物司法保护服务站,是对上述体系的进一步强化与升级。与普通的司法服务点相比,该服务站实现了三大突破:一是专业聚焦,专门针对涉台文物在产权、情感联系、跨境因素等方面的特殊性,提供定制化、精准化的司法服务;二是体系联动,通过整合省、市、区三级司法资源,极大提升了纠纷化解的权威性与专业性;三是功能多元,服务站不仅提供审判调解服务,还深度融合了调研、宣传、展示、联络等多种职能,致力于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两岸协同的综合保护大格局。

“福建法院的实践,为全国范围内涉台文物的司法保护提供了宝贵的‘福建经验’和‘厦门样本’。”参与活动的多位文物保护专家评价道,涉台文物保护常常涉及复杂的历史权属、情感认同乃至跨境协作问题,司法力量的主动、深度介入,为保护工作提供了刚性的法律依据和有力的强制保障。而“三级联建”的模式,则有效破解了基层保护力量薄弱、专业能力有限的普遍性难题。

 

翔安区聘请台胞成为涉台文物保护志愿者。


司法护航文化遗产“活起来”

“对涉台文物的保护,终极目标不应仅仅是让古老的建筑‘留存下来’,更要让蕴含其中的历史文脉‘传承下去’,让共同记忆‘活起来’。”在启用仪式后举办的圆桌论坛上,台盟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许勇铁的发言引发了在场两岸人士的广泛共鸣。作为连接两岸的重要文化纽带,涉台文物的活化利用始终是保护工作的核心课题之一。司法保护服务站的设立,为这一课题提供了全新的法治化解决方案。

根据规划,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服务站将积极推动“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的合理适度活化利用。一方面,计划依托旧址空间,建设“涉台文物司法保护成果展示馆”,通过案例陈列、多媒体互动、场景复原等形式,让参观者在沉浸式体验中,了解两岸共同历史与文物保护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联合文旅部门,共同开发“两岸抗战文化研学路线”,定期组织台胞青少年、抗战老兵后代等群体开展寻根之旅、研学活动,让红色的抗战记忆与深厚的闽南文化在年轻一代心中生根发芽。

“司法保护的本质,不是为了限制利用,而是为了规范利用、促进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利用。”厦门中院相关负责人进一步阐释,保护令中专门写入“鼓励合理适度活化利用”的条款,正是为旧址未来的文旅融合发展预留了法治空间,但所有利用行为都必须以不破坏文物本体及其历史风貌为不可逾越的前提。服务站将为各类活化利用项目提供从方案论证、合同审查到运营管理、纠纷调处的全程法律“护航”,确保每一项开发行为都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厦门市台联会长张劲秋对此充满期待:“很多台湾同胞的祖籍地都在福建,这些涉台文物是我们寻根问祖、寄托乡愁的重要载体。司法保护让文物得以完好存续,而合理的活化利用则让我们,尤其是年轻一代,有更多机会近距离触摸、感受两岸共同的文化基因。”据悉,已有不少台胞企业家关注并表达了参与旧址文旅开发项目的意愿,希望通过引入市场化的良性运作,让这份共同的历史遗产焕发新的时代光彩,产生更大的文化效益与社会价值。

福建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大嶝服务站的启用与首份保护令的颁发作为新契机,持续完善涉台文物司法保护机制,积极探索推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保护联盟,让司法力量更深入地贯穿于文物保护、管理、利用、传承的全链条、各环节。“我们的目标是,让八闽大地上的每一处涉台文物都能得到最坚实、最贴心的法治护航,让两岸同胞共同的文化根脉在新时代的阳光下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温柔地洒在“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斑驳的红砖墙上,与门口崭新的“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服务站”牌匾交相辉映。在这里,厚重的历史与生动的现实交汇,刚性的法治与绵长的文脉相融。一座服务站,一份保护令,守护的不仅是有形的红砖古厝,更是两岸同胞血浓于水、共御外侮的无形精神纽带,为深化两岸文化交流、增进民族认同、促进心灵契合,写下了极具时代特色的生动法治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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