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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众生相

来源: 2022-12-11 11:01


书藏久了,容易生蠹虫,谓之“书虫”。

或说,史上最有名的书虫,当推1626年在英国抓住的那只。经一位名叫威廉·布列地斯的学者考证,那只书虫叫“Ichthiobili aphage”,它吞食了一位新教殉教者的三篇清教论文,后被活捉。这只书虫后来享有盛名,是因为有人专门为它写了一本书,书名叫《鱼之声》,书中写道,一名腹中藏有三篇宗教论文的书鱼,1626年夏至节前夜,在剑桥市场上一条蠹鱼腹中所发现。

不知为什么,读书人喜欢将书虫跟鱼联系在一块。黄裳的《银鱼集》也说,“有时打开一本旧书,会发现一条两三公分长的银灰色的细长小虫,一下子就钻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幸而捉住,用手指一捻,就成了粉。”黄裳显然也不知那条细长小虫叫什么,只是观其色,就叫它“银鱼”。

所以,无论是英国学者,还是中国文人,他们笔下的书虫,想从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昆虫记》寻找答案,怕是要“无功而返”的。

想来也对,因为,爱书人向来有被唤作“书虫”的旧例;所以,某种意义,“书虫”当归入人类吧。

如是,“书虫”也就不胜枚举;“书虫”众生相也就千姿百态。比如,我们耳熟能详的陈望道彻夜翻译《共产党宣言》的故事,他将粽子蘸进口中却毫无所知,还一个劲地对母亲说“粽子真甜”——后人称之“真理的味道真甜”。

我们再说些鲜为人知的“书虫”书事。

书与女人是一对矛盾,有时难于兼顾,尤其在床上。这怕是大多“书虫”心知肚明的吧。意大利当代作家卡尔维诺小说《书痴》里,写过一位爱书的青年,一边和女友调情,一边忙里偷闲翻书看。两人拥抱着倒在气垫上了,年轻人仍不忘抽出一只手来,夹一张书签在书里,他说:心急火燎继续往下看的时候,还得翻来覆去地寻找头绪,那可再讨厌不过了。

 “书虫”也常把书比喻为自己的情人。美国作家尤金·菲尔德小时候喜欢过同班一个女同学。老了以后,菲尔德依然念念不忘,就把她比喻成一本书:她非常接近一本完美的书——如果愿意,你可以直接把她看作一本十六开的书,清晰,干净,裁切整齐,编辑细致,页边空阔,装订精巧;她的性情和智慧,则可以看作是她的文本。

“书虫”与藏书的故事,同样精彩绝伦。英国最大的古文献收藏家托马斯·菲力普,自然也是典型“书虫”,他疯狂收集各种古籍手稿,其规模远超过大英博物馆和各大图书馆。为了收藏,他倾家荡产,到处举债、躲债,太太是一位爱尔兰将军女儿,却常要面对财产查封官和公务人员的盘问与欺侮,且从“书虫”丈夫那里得不到半点关心和怜惜,终于支撑不住,精神崩溃而死,年仅37岁。妻子尸骨未寒,菲力普竟又开始物色妻子的接班人。他开出的条件只有一个:有丰厚的嫁妆,可以资助他继续买书。他给一个女朋友写信说:“给我5万英镑,我就是你的了。”10年时间,他17次求婚,屡败屡战,后来终于娶了一位牧师的女儿,新岳父大人每年给他3000英镑。据说新娘长得矮矮胖胖,实在对不起观众;但这些已无关紧要,菲力普要的书,而不是人。

 “书虫”当然也常与偷书、窃书连这一块。鲁迅先生在《孔乙己》里,就曾借孔乙己口说,读书人,窃书不算偷。

当然,孔乙己毕竟是小说中的人物,且鲁迅先生是在讽刺孔乙己迂腐穷酸、自命清高;而现实中,据考证,当今最著名的偷书贼当为美国爱荷华州的斯蒂芬·布鲁伯格,说他是“窃书大盗”,一点都不为过。20多年间,他偷遍了美国及加拿大的286家图书馆,偷书达2.36万册。案发后,联邦调查局探员竟动用长达1.17公里的书架来陈列其赃物。

布鲁伯格不是“孔乙己”,而是典型的“富二代”;他每年可从其家族基金获得7.2万美元的固定收入,可谓衣食无忧;或许也正因此,他才不用工作,可以花20多年时间偷书。他自己驾车或乘飞机去各地图书馆偷书;他被捕时,当医生的父亲为之大破其财:请辩护律师用了50万美元,一审判刑5年11个月后上诉,又花了20万美元,结果还是败诉。布鲁伯格1990年3月20日被抓,1996年获释,时年48岁。

我列举的这些“书虫”故事,有些是摘自胡洪狭《书情书色》《书情书色二集》,我只做了些许“组合”个别的,是我“信手拈来”的。

胡洪侠算是我的同道中人,1995年他创办了《深圳商报》“文化广场”周刊,任主编至2009年2006年创办“深圳读书月年度十大好书评选活动”,并主持了历届评选此评选结果每年11月底公布,是中国读书届最重要的评选活动之一2009年12月至今执掌《晶报》。他说自己以读书、藏书、写书为乐;其著作也以书话随笔、文化随笔为主。

我尤其喜欢胡洪狭笔记体书话集《书情书色》《书情书色二集》。由于他自己就是典型的“书虫”,也就把世上“书虫”写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两册书话集,简直就是一部《“书虫”列传》。书中那些书虫书迷书痴书狂奇闻逸事,买书藏书的欣悦自得与狂喜,特殊年代里卖书焚书的一把辛酸泪,关于书的种种妙喻奇谭,书与人的深情别意……读之令人心往神驰,也令人扼腕长叹。这些故事,无论是“书来书去”,还是所闻所见,皆妙笔生花,曲尽其妙。虽然,对于这些精妙的文字,作者在小序里是如此的自谦:“何为书话,言人人殊,且不去管它。我只是按照自己的理解,顺从自己的兴趣,东采西撷,忽中忽外,有人有己,亦正亦邪,试图编织出一点小趣味,疏远些这个高歌猛进的大时代。这个时代真的很大,也很科技,很冷峻,我的这些零散文字,不过是供爱书人烤火暖手的一星炭火而已。”但我还是读出了字里行间那种求实求博求鲜的真趣味和散淡自由的真精神。特别是当我读到作者写的一段话,更是感慨万千。作者说:“书籍越稀少,人类就越是崇拜书。如今书籍多如万牛之毛,人类对书的感情也快淡化成了若有若无的影子。”难道不是吗书,是积淀的产物,写需要时间,读亦如是。在当今这个快餐时代,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写书,也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于是,阅读成了一种奢侈,静思成了少有的阅读品质。微信、抖音、电游等勾人心魄的刺激大行其道,喧嚣沸腾,那种让时间在身上慢慢趟过,在书上静静流过,在夜雨芭蕉的滴答声中跳过的阅读,随着岁月的老去,似乎已经从当年的时髦转而成为古董,且被封锁在杂物堆里,有的甚至尘土覆身。这不知是时代的悲哀,还是个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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