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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家泛宅,逐潮往来

来源: 2021-02-01 16:04

浮家泛宅,逐潮往来

/图 特约撰稿 涂志伟   《台海》杂志记者 卢燕

台湾有句俗话:“唐山过台湾,心肝结归丸。”当年闽南先民讨生活,追猎乌仔,搏命闯过了“十去六死三留一回头”的黑水沟,才发现并开垦拓荒了台湾,也凸显了先民们为追逐梦想而跟大海搏斗的勇气。

海洋浩渺,海风阵阵,海浪翻滚。出海尤其是远航,意味着要在船上过“漂流”一样的生活,其艰辛可想而知。对于明末清初出现的女海商而言,辗转东西洋之间,其挑战更是不言而喻,她们中有许多是寡妇,都是孤身一人进行经商活动,既要从事海上贸易,又要深谙水上航船工作,她们用身体力行谱写了牧海耕渔的东南沿海先民海洋版的筚路蓝缕之歌。

妇女撑船载客渡河

秦汉以来,历代女子经商之风缕缕不绝。但不论从地域范围还是商品种类,多为中小家庭式生产经营,并没有形成女性经商者如行商巨贾般的大气候。

在唐代,女性从事的交通运输业中首次出现了商船航运贸易业。商业的繁盛带来了商人行为的异常活跃,在唐代,商贾势力形成了一个特殊阶层,而在当时,唐朝社会风气的开放,妇女们所受的约束较少,三从四德的妇德观念还没有形成,于是,她们也以自己的特殊形式参与着商业活动。

唐代大历、贞元年间,俞大娘在江西、淮南间通过长江进行跨地域长途商船航行贸易经营。据《唐国史补》所载,“凡东南郡邑无不通水,故天下货利,舟楫居多。……江湖语云:‘水不载万。’言大船不过八九千石。然则大历、贞元间,有俞大娘航船最大,居者养生、送死、嫁娶悉在其间,开巷为圃,操驾之工数百,南至江西,北至淮南,岁一往来,其利甚博,此则不啻载万也。洪鄂之水居颇多,与屋邑殆相半。凡大船必为富商所有,奏商声乐,众婢仆,以据舵楼之下,其间大隐,亦可知矣。”

当时有“水不载万”的说法,就是说一艘大船的载重数量不能超过八九十十石,然而在贞元年间,俞大娘的航船规模最大,所率商船队却超过万石,南自江西,北至淮南,常年在两地之间进行着长途贸易。在她的船上,驾驶船只的工人就有数百人之多,如同是一个小的社会,“开巷为圃”,住有人家,建有街道巷,巷内有种菜的,她的船队规模大,经商地域广,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无独有偶,与俞大娘同时期的谢小娥,跟随其经商的父亲、丈夫在船上利用长江从历阳、浔阳之间进行跨地域贩运经营。

北宋吕陶《河津女》诗赞之曰:“河津女娟者,可与壮士俦。简子欲南渡,谁人为撑舟?娟奋红袂起,姿容盛优柔。长篙与风快,大翼如云浮。顷刻易千里,恬然济中流。” 北宋时,在河津地带,出现了妇女撑船载客渡河业。


在船上操持家务贩卖鱼货

“每年二三月,华人乘着强劲的东北季风,从月港出发,顺风南下,二十多天到达吧城。”《开吧历代史纪》,由华人匿名撰写,记录早期华人和东南亚的贸易和社会生活。

长途海上航行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特别是对妇女,但是有一个人却愿意接受挑战。《开吧历代史纪》里面记载了鲜少发生的新奇事件:一六九九年,一位闽南女子,随丈夫乘船到吧城,本来她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没想到却被当成稀世之人。荷兰人还请她到衙门做客,引起众多人围观。不少人前来欣赏唐山女子的缠足,这在巴达维亚是难得一见的。三五个月以后,这位妇女又乘西南季风回闽南了,到岸即被出首,还连累数人被杀,因为十七世纪末的清朝时期,官府不准女人随同男人远洋出行。

而在这之前,明末,闽南女海商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地域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

“中妇卖鱼,荡桨至客舟前,倏忽以十数。”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间,葡萄牙人加斯帕尔·达·克鲁斯来到中国广东、福建等地。他看到:“还有很多穷人的小船,船上住着丈夫、妻子和儿女。除了自己的船,他们没有其它住处。……男人们在城里找活干,以便帮助维持这个小小的家;女人们则在船上活动,找一根能触到河底的长竹竿,在竹竿的一头绑上一只藤篮,捕捞河鲜。就这样靠自己的才智,也靠给人摆渡来帮助维持自己的安身之处。……还有一些大船,上面装着一家两口子的全部家当。”

疍民终年浮荡江河大海,以舟为家,以渔为业,随处栖泊,逐潮往来,形成了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习俗。男子多上岸从事渔业、泥工、苦力等,女子在船上操持家务,还要摆渡,运输,到市场贩卖鱼货等,或成水上流动商贩。这正是广东珠江三角洲、闽南一带的疍户特色。

把舵司橹,追本逐利

厦门玉沙坡钓艇,家人妇子长年舟居,趁潮出入,日以为常。为人通往来,输货物。浮家泛宅,俗呼五帆。五帆之妇则被称作白水婆。

明代杰出史学家、文学家何乔远说:“漳州族大之家,指或数十。类多入海贸夷。壮者散而之他郡,择不食之壤,开山种畲;或拿舟沧浪间。皆挈妻长子其处。”其时漳州的商妇与海商一起,以船为生,在船上种菜生活,开展海上贸易,则是不争的事实。

不过福建省闽南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涂志伟指出,女海商并不一定出现在疍民之家。但为数众多的渔民、疍户却是浓厚海洋经济气息的来源之一。他告诉记者,在社会动荡时期,闽粤沿海地区水面生活的疍户,有的被明廷招募充当水军,有的转身成为海盗,有的转身成为海商,其中,也有女性。

万历间,“疍民以船为家,以渔为业,沿海一带皆有之。聚而为盗,则横切海面,亦多为大盗行劫”。明清之际,在广东东西二江一带,“曩有徐、郑、石、马四姓者,常拥战船数百艘……皆疍之枭雄。其妇女亦能跳荡力斗,把舵司橹,追本逐利”。

妇女也是海上流劫重要人员。台湾也有疍民,“一曰当家船(俗讹为蛋家船); 渔人眷属悉住其中,无登岸结庐者,盖浮家也。皆往来各港采捕并鹿耳门、安平镇生理。”

自明嘉靖、万历初年间之后,亦寇亦商的海上武装走私活动再度活跃,逐渐形成了若干实力雄厚的海商武装集团,其中不乏女性的身影。

郑经集团手下海商三娘便是其中的一位。在见不到其伙伴蔡胜官的情况下,仍冒险在广东招商出海日本贸易。据《华夷变态》所载,“三娘于闰五月三日抵达广东内地,催促曾言欲乘胜官船之客人,当月十八日决心返回本船,从内地出发,当月廿二日抵达上述北瞭澳海边之际,因见近处兵船多有,特别是未见胜官船,虽觉疑,但认定胜官乃因畏惧兵船,而移舟别港。三娘出陆之际,亦运出少许货物,则于北瞭澳以小船三艘装载,出海寻胜官船。兵船望见,出而追之,三艘一起逃跑,然两艘被兵船轻而易举捕捉,三娘所乘小船,幸运逃遁,乘之出港外,四处寻找胜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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